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委托,就其摄录像器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XCG-2015-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分1个标项,详见如下:
标项 |
名称 |
采购内容 |
一 |
摄录像器材 |
手持式高清P2手持式摄录一体机,手持高清存储卡式摄录一体机,64GB MINI半导体存储卡,电池、读卡器、充电器等配件,移动非线编辑系统(移动工作站电脑,软件带唱词、带字幕电子狗),移动硬盘,新闻灯 雨罩(摄像配套),有线话筒,无线话筒,耳机,单反相机,镜头,闪光灯,存储卡,电池,UV镜,专业录音笔,三角架(用于肩扛机)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依法经工商注册具有投标产品销售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杭州市艾玛妇产医院对面)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第一次已报名的投标人无须缴纳。
4、投标人报名时须出具如下证件原件及证件复印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3)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留存,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标项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 日,09:50。
七、投标地点: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 9日,09:50。
九.开标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银行账号:95180 1551 0000 0037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
联系人:吕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571-81682320、8168209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编:310030
联系人:许东
联系电话:0571- 87353858/13567118870
传真:0571-87353855
网址:http://www.txem.net
武警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