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GX(GK)15024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黄河大道1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范邦军0311-851885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55039转8041、8046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分局视频监控平台软件1套,管理控制服务器2台,级联服务器1台,流媒体转发软件3套,高清数字视频解码器1台,千兆核心交换机1台,星光级枪式摄像机600台,直流电源600台,设备箱600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600对,配线30800米,管理服务器6台,流媒体转发、存储设备18台,企业级硬盘288块,接入交换机18台,千兆工业级汇聚交换机6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路面视频监控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达到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及与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工信部(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或代理销售权,且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星光级枪式摄像机”、“流媒体转发、存储设备”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政府采购开标室(天山大街与汾河道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诺亚人力资源1号楼3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苗帅、王瑞超
联系方式:0311-83055039转8041、8046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