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高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改造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PC2015HG062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贰佰伍拾伍元整(¥326255.00)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 |
台 |
20 |
2 |
红外球型网络摄像机 |
台 |
130 |
3 |
监视器 |
台 |
10 |
4 |
网络硬盘录像机(NVR) |
台 |
10 |
5 |
监控专用硬盘 |
个 |
50 |
6 |
千兆网络交换机 |
台 |
9 |
7 |
光纤 |
米 |
按施工实际需要 |
8 |
双屏蔽监控网线 |
米 |
按施工实际需要 |
9 |
网络电路配件及五金配件 |
批 |
按施工实际需要 |
10 |
安装人工 |
项 |
1 |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1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季度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六、报价文件受理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八、开/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告栏目里(网址:http://www.gaozhou.gov.cn/)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自行下载。
十、开/评标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方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8-6637822 电话:13929731518
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收 款 人: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高州支行
账 号:44001691003059889999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