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对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体育馆内部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体育馆内部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少部分资金自筹),总投资83万元。
2.4项目编号:CDZBCG-2015-822
2.5项目内容:LED三基色灯60台、观众灯16台、三基色灯(含灯泡)40台、追光灯2台、230光束摇头电脑灯24台、电脑灯控制台1台、数字硅箱2台、直通箱2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护保养等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内容;
3.5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提交资料
4.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商业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记录告知函》(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2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14 日至2015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30分;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中医院西)。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14 日至2015年 9 月 18 日;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中医院西);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公司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换取保证金收据(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支票或汇票)。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0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878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9777506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