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2015-CCZB217J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快速布控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 |
1项 |
详见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 |
福州市公安局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09-14至2015-09-17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王美玲
6、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传真:0591-87554653
公司网址:www.cczb.net E-mail:fjscczb@163.com
7、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材料中须包含投标代表名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3C强制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5-09-21 15: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09-21 15: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402028109600026871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