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文化馆剧场灯光音响设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JDXX15022
2. 项目名称:嘉定文化馆剧场灯光音响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预算:480200元
二、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要求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登记。
3.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所投照明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与制造商的资格证明的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场所,具有优秀的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5. 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 本次招标拒绝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选用的产品须提供产地证明文件;
8.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 谈判报名与领取谈判文件
1. 时间: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9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11室)。
六、 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电话号码:021-59953197
4. 传真号码:021-59956189
5. 联系人:李莉
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