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PZSG150802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录播系统设备等采购 一批,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原件须与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单独密封)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 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100元,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 :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地点安排:
1. 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7),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七、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小徐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 号:3500163243305000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