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现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BJGSCGGK201506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1.本次采购共计1包。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培训、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
MCU、视频终端、会议管理软件、会议录播服务器
采购项目 |
MCU |
视频终端 |
会议管理软件 |
会议管理服务器 |
会议录播服务器 |
市局机关 |
1 |
29 |
1 |
1 |
1 |
区、县国家税务局 |
7 |
29 |
0 |
0 |
0 |
合计 |
8 |
58 |
1 |
1 |
1 |
其他设备
采购项目 |
20倍高清摄像机 |
移动讲台 |
无线麦克 |
主席台回看电视 |
电视机架 |
市局机关 |
1台 |
1套 |
1套 |
3台 |
3台 |
合计 |
1台 |
1套 |
1套 |
3台 |
3台 |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履约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供货,45天(日历日)完成项目初验,其余事项详见合同文本。
4. 交货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产品配送安装地址详见投标文件附件2、附件3。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MCU、视频终端)的原生产厂商或者是取得所投货物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的经销商(代理商);
4.提供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工作时间),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213房间)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代理商需提供原生产厂商授权书。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八、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具体见当天指示牌)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837625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