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海宁市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改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5125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批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未在海宁市政府采购不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4:30。
七.投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14:30。
九.开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1204085029201438247
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⑴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⑵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0573-87657732
传真:0573-87657722
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