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湛江市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二、采购编号:GDZJCG2015-K031。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99925.00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合法授权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九、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报名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4、《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合法授权证明复印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 年10月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14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二、开标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三、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传真:0759-3389936;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89936;
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89936;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湛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59-3227331
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日期为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