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就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高清卡口系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及公安交通智能云平台等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高清卡口系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及公安交通智能云平台等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 HCHG1507-127
四、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其中项目控制价:187.7118万元(一标段:116.83万元,二标段:70.87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高清卡口系统工程监理;
二标段: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及公安交通智能云平台等工程监理;
本项目兼投兼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质:
1)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
3)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即为有效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1万元(人民币);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2015年9月24日09时3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单位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19519812702
九、质疑时间: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内(2015年9月8日11时3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1917631、邮箱:sdzbmandy@163.com)。
十、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开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2、提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9月24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09时30分
十三、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石永曼
联系电话:0531-81917631 15098786399
邮箱:sdzbmandy@163.com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