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412B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丽霞 电话:0311-666207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80
开标联系人: 管建萍 电话: 0311-66635037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021
采购内容: 监理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48771元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供货时间: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信息化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 月 31日至2015年 9月 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受理处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4日9:00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