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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高甲柯派表演艺术中心舞台音响、灯光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9-01 作者:pjtime资讯组

    受晋江市高甲柯派表演艺术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JCGJP2015-52

    二、招标项目:舞台音响、灯光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场馆委员会核发的专业音响、专业灯光三级或以上设计施工资质;

    4、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福建省以外供应商须委托在泉州地区具有相同设计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售后服务;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六、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5-85666808,传真:85666708,邮编:362200。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次采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九、委托单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959953335。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为2015年9月7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3条的约定。

    十一、开户单位: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晋江支行

    开户账号:0000004673919012

    (如有变更,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上网站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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