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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司法局办公设备及LCD、LED显示屏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9-01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司法局办公设备及LCD、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HAT-2015-013-LC07

三、项目情况:本项目共分三个包

    包号

    名称

    项目概况

    资质条件

    本包预算金额

    包一

    办公设备采购

    台式分体机电脑20台,笔记本9台,打印复印一体机9台,相机2台,录音笔20个,摄像机4台,投影仪4台,幕布4张,无线路由器20个,优盘20个,音箱一个,扫描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包二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8万元

    包二

    LCD、LED显示屏采购

    LCD液晶拼接屏: 46寸液晶拼接单元9台,多屏图像处理器1台,大屏幕管理软件9套,技术服务1套。LED显示屏:LED显示屏3m*35cm,控制系统1套,专用框架根据屏幕尺寸定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9万元

    包三

    空调采购

    KFR-35GW空调18台

    4.5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 2015年9月2日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A塔20

    楼2008室)

    3.方式:来人购买。

    4.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经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09-17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司法局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方式:0635-2970102

2.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创业大厦A塔20楼2008室

    联系人:许维太                         联系方式:0635-7100801

邮箱:lchatzb@163.com

    2015年8月26日

 标签:LED屏 司法 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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