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就杭州市新城实验小学报告厅音视频舞台灯光音响系统(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TZB-H150715XWZ-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50.00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13:3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3:3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355301。
5、《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7、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74060。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柳霞、谢武剑
联系电话:0571-85830297,13857110281
传真:0571-85830295
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