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0GNJL01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北分社、四大队自助设备安防高清视频监控及部分网点维护服务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大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北分社、四大队自助设备安防高清视频监控及部分网点维护服务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安全防范技术产品、设计、销售、安装”的内容;注册资金100万元(含)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 8月 14日至 2015年 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7日13时3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2日内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宁
电 话: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