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崇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委托,就其数字集群对讲机、录播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数字集群对讲机、录播系统 XCGZX2015-014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字集群对讲机、录播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条件: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A标段具有所报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二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2. B标段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 B标段所投高清录播设备、嵌入式录播设备、超短焦投影仪、数码点阵白板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函;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wux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报价,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2704033)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并电话(0510-82719736)确认。如潜在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5年8月14日14:30
答疑会地点: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8月20日9:00始
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9:30止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 杨忠宁、钱敏勋
六、评审有关信息:
评审时间: 2015年8月20日9:30
评审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杨忠宁、钱敏勋
联系电话:0510-82708966
传真电话:0510-82714886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网 址:http://zfcgzx.wuxi.gov.cn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