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就南浔区高清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HZ2015-25(1)(浔采办申-201516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70万元/年*5年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浙江省湖州市范围内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授权方可参加投标,并代表授权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2、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平台,且作为本项目监控视频唯一接入管理的平台,要求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629-2011),具有浙江省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已与市公安局视频信息共享平台(视频专网)成功实现视频级联与推送(提供市公安局针对本项目的平台级联证明)
3、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网络,该网络与互联网逻辑或物理隔离,并能承担公安大容量高清视频监控图像的传输、交换、集中存储等需求。监控网络地址规划必须符合湖州公安视频专网地址规划要求,不得发生冲突(提供网络整体规划)
4、必须承诺视频监控网络及所承载的视频监控平台未经公安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视频监控服务
5、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4:00一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两日(即2015年8月25日16:30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14: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八.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14: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滨河分理处
银行账号:1205210409001029749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人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授权(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平台,且作为本项目监控视频唯一接入管理的平台,要求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629-2011),具有浙江省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已与市公安局视频信息共享平台(视频专网)成功实现视频级联与推送(提供市公安局针对本项目的平台级联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网络,该网络与互联网逻辑或物理隔离,并能承担公安大容量高清视频监控图像的传输、交换、集中存储等需求。监控网络地址规划必须符合湖州公安视频专网地址规划要求,不得发生冲突(提供网络整体规划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必须承诺视频监控网络及所承载的视频监控平台未经公安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视频监控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查询须知详见湖州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huzhou.jcy.gov.cn/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shtml)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项二7000元整已提交凭证(复印件一份)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十一)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yaocchz.com/
3、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人:钱荣星 联系电话:0572-306611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913055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国际花园1号楼A单元1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