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受巴林右旗公安局的委托对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BYZC---H15035
2、采购人:巴林右旗公安局
3、集中采购机构: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5、资金来源:融资租赁方式,五年十期向承建方支付租金
6、建设项目所涉增加工程量的不追加预算资金
7、项目内容: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大厅)、高清监控探头280台、铺设专用光纤管道约48公里、管理平台及存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标准及施工要求),采购预算24,984,688.00元。
8、施工期限:中标之日起90日历天。
9、付款方式:五年十期向承建方支付租金,即以每半年为期限,按视频前端探头完好率支付租金,每期支付金额=(中标价格÷10)×(正常运转探头数/探头总数)×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均应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人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并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投标公司养老保险花名表、合同(有身份证号码,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税务登记证副本;
(8)银行开户许可证;
(9)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一级资质原件;
(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1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11)主要设备(摄像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2)主要设备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摄像机、存储及服务器必须为同一品牌(重点品牌范围划定为宇视、海康、大华为主要品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4:30-17:30。
2、报名地点: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财政楼5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4:30-17:30。
(2)地点: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09:00时。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09:00时。
3、开标地点: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布 仁 李 然
联系电话:0476-6216177
2、采购单位:巴林右旗公安局
联 系人: 王警官
联系电话: 15149100999
巴林右旗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