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的委托,对新华通讯社总社和国内分社视频监控安防联网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16-1441XH350757
2、招标人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6020357
3、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内容:新华通讯社总社和国内分社视频监控安防联网系统改造
5、项目预算:人民币428.63万元
6、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在全国各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都设有分支机构。拟建设一套覆盖总社、分社的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以实现对总社重要出入口、各分社办公区域实时视频监控。初期已建成包括总社和14个分社联网的监控系统, 此次计划改造建设以下10家分社:广东分社,上海分社,湖南分社,海南分社,河北分社,甘肃分社,内蒙古分社,宁夏分社、四川分社、吉林分社。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b.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c.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d.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 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标人应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③.投标人所投分社视频管理存储设备、存储硬盘、监控摄像机、视频解码设备(机框及卡)、分社专业显示屏、安防监控工作站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31日起至 2015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9、 踏勘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13时30分至2015年8月12日统一组织分社踏勘,踏勘的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2、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4、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联系人:饶碧刚 刘畅
电话:(010)68494321、888221635
电子邮件:raobg@minmetals.com
传真:(010)68494524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