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四十四中学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及综合布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FZC150613
二、招标内容:舞台灯光音响及综合布线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次采购电脑、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LED灯、电脑灯、追光灯、电脑灯控台、扬声器、放大器、调音台、数字音箱管理器、电子会标显示屏、LED全彩背景屏、投影机)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200.3569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12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六、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21日09:00-09:3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21日09:3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十、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妮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