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对驻看守所视频监控联网数据备份系统及服务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LQ2015051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③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⑤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⑥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83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9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采购文件可在http://zfcg.fjqz.gov.cn网上提供下载。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3日10:00 时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楼开标室。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10、采购单位: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溪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38831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025299 传真:0595-22026299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秀支行,帐 号:152550100100152099
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友谊支行,帐 号:1408829109008027189
13、本次采购不允许整件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溪县采购办。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