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录播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联系人:高明
单位地址:日照市连云港路58号 联系电话:0633—295211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传 真:0633—8011869
联系 人:郑烁璠 王超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371400201090004588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录播设备
项目编号:SDRZK2015-022
项目预算:102万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教育云平台软件、录播服务器、高清录播系统软件、自动跟踪主机、图像探测器、高清摄像机、自动调音设备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所投录播服务器和移动录播工作站的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和ISO14001认证;所投移动录播工作站须具有3C认证证书;所投教育云平台软件、高清录播系统软件、智能导播系统和图像定位软件均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所投教育云平台软件须具有国家权威软件评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教师自动跟踪主机和学生用图像识别主机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必须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供应商单独查询。
4.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5年7月22至2015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4.项目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所在单位的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1日9:00—9: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8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8月11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