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5-7-15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单位为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JLWLYT-15H10
2.2 项目名称: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4 采购范围:大型复印机1台、专用电脑2台、音响设备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5.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4.2 询价文件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任主任
电 话:0434-42233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6530655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