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JS201501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视频监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本项目设备的经营资格和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4.分公司参与投标应获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27663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邓先生 0752-27808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2766326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