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菏泽市法院系统光纤专网备线线路租赁服务及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法院系统光纤专网备线线路租赁服务及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CHG1505-077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包段划分情况及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菏泽市法院系统光纤专网备线线路租赁服务及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包段 :法院光纤专网备线线路租赁服务;数量:一宗;(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包段 :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数量:一宗;(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对包段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只对包段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个投标人能对多个包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段: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权,《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以下相关内容:通信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或电信工程方面的承包等;经营与移动通信等业务的系统集成等业务。
3、如果投标机构是企业法人机构:企业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参加的,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如果投标机构是企业非法人机构:投标单位代表是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企业负责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 在接入点以上,市中院及区县法院的备线网络要完全与主线网络隔离,所以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与原主线供应商不同;
6.供应商须提供每条线路的测试报告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8、为了提供更加安全、高速的通信保障,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基于民族自主知识产权的TDD-LTE制式的4G无线应急线路,要求投标单位出具由权威部门提供的TDD-LTE 4G覆盖证明文件原件(至少覆盖全部城区和乡镇驻地);如果投标单位没有自建或没有自营TDD-LTE 4G网络,因需要自建或自营TDD-LTE 4G的网络供应商提供专网对接、全网专用APN数据制作等服务,故要求同时出具由满足覆盖条件的TDD-LTE 4G网络运营商的授权文件原件;
9、所选用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并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
2、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3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多点控制单元:提供电信设备入网证和3C证书;其硬件平台需提供权威检测机构的证明报告;
多功能智能终端:投标人应提供整机CCC认证,投标产品和证书上的型号需一致;投标人需提供整机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较强的抗丢包能力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的证明报告。
视频会议管理平台:须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接访系统管理平台、全市法院远程接访系统完全兼容、无缝对接。
注: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以上所提及证书及检测报告、证明报告原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载。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一包段: 60000 元(大写:陆万元整);二包段: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
交纳投标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 2091 2019 3525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8月 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0530-5321057
代理单位: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瑞娜 卞萌
电话:0530-5333118转603 15253012772 15865030096
邮箱:sjhdhz@163.com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