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指挥中心大屏幕改造及配套升级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工程名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指挥中心大屏幕改造及配套升级工程
项目编号:DH-2015-019
立项编号:CYCG_15_355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2848133.00元
采购用途:公共设施
三、采购人: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5号
电话:010-84972796
四、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赵敏
电话:010-64956207-8003
传真:010-64956207-8011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标前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会,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5天以纸制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敏传真:010-64956207-8011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9时20分
开标、投标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