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拆除重建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20150605-001078
2.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拆除重建校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及报价上限: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此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6. 采购内容及数量: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拆除重建校园监控系统1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广东省内投标人应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拟投主要系统设备(高清枪型摄像机、NVR、拾音器)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报价资格。以上资料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售价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6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询价文件。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开标时间:2015 年6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六、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杨素萍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13823008971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
采 购 人: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