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委托,就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5044C-A02091107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一 |
汤溪、罗埠治安监控改造(含监控设备及建设费和五年光纤租用费) |
1批 |
598.5 |
50000 |
二 |
市区治安监控改造(含监控设备及建设费和五年光纤租用费) |
1批 |
325.5 |
30000 |
备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必须体现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监控设备及建设费,第二部分是五年光纤租用费。 2.如果投标人参加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必须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并包装。 3.本次公开招标的开评标过程中,如发生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达到两家的情况,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依据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批复)。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特定条件
投标人已与采购人签订《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系统光纤存储服务协议》,此协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及现场报名:
1.发售(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发售(报名)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一50000元/标二30000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362602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电子稿仅供参考,以现场报名领取的纸质稿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7205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