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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6-16 作者:pjtime资讯组

    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1825号

    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50609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381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证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01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沙市紫薇路386号

    电话:0731-84732201

    联系人:王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电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联系人:潘姣姣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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