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沂水县沂河沂水段底泥处置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沂水县文昌路西段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0539-7125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新华书店大厦8层
联系人:丁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湿地公园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四、项目编号:SDTTCY-2015-060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5-072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5: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 15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购买文件后应向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交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湿地公园高清视频监控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丁工 徐工
电话: 0539-8222285 15866419321
采购人:沂水县沂河沂水段底泥处置及生态修复示范
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