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公安局委托,就视频监控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CAZFCGGK2015-32号
2、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查看!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或增值电信运营商(或特别授权在本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浙江省淳安县范围内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平台,且作为本项目监控视频接入管理的平台,要求符合DB33/T 629-2011和GB/T28181-2011国标标准。
(3)拥有独立的视频监控网络,该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并能承担公安高清视频监控视频的传输、交换、存储等需求,监控网络地址规划必须符合淳安公安视频专网地址规划要求,不得发生冲突。该视频监控网络及所承载的视频监控平台未经公安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视频监控服务。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 7月 1日09: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5、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5年 6 月 30 日16:00时前将人民币贰万柒仟元(¥27000.00)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以电汇的形式交纳(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标项(若有),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及时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农业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75201040025441
联系人:钱小姐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8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 7 月 1 日09:30(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7 月 1 日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8.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ajyzx.org.cn:8080/chunanweb/)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招标信息http://www.qdh.gov.cn/index.htm )。
9、业务咨询:
(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人:王素婷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2)淳安县公安局联系人:刘年华
联系电话: 0571-64819885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