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59号
联系方式:0546-83251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联系方式:0546-830735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ETDZZC2015-41#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告厅音箱及附属设备更换政府采购项目(DYETDZZC2015-41#)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包括报告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预算资金约6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6室
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30)
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6月18日15:00时
八、开标日期:2015年6月18日15:00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三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四)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五)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六)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
(二)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3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