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下列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 项目编号:PTLW150514
二、 项目名称:录播系统等
三、货物一览表及主要配置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100元,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报名、咨询、来往信函:莆田市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联系人:小徐,电话/传真:0594-2631836/2631896,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九、每一报价人应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147。
十、 供应商应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擢英中学网站上查询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评审结果等信息,建议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3天、1天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更改通知。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影响了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小徐
开户名: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 号:1344150104000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