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雷曼光电对外发布公告,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5年5月28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等相关问题仍需与有关方进行持续沟通、完善,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5月28日继续停牌。
雷曼光电方面承诺,争取于2015年7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