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其摄像机、电脑、办公桌椅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LSZC2015006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摄像机、电脑、办公桌椅等
三、项目内容:如下表
1、本次公开采购共两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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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台) |
预算价(元) |
第一包 |
摄像机、电脑等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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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
128750 |
第二包 |
办公桌椅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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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
8200 |
注: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所有涉及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备注:带*号的项是投标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报名时,携带年检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直接授权、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均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原章的复印件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并领取标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5月21日—2015年6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联系电话:0358-82208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3:00前(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 3:00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路
联 系 人:刘外明
联系电话:15835828384
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交通路69号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全称: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吕梁石州支行
帐号:04649001040004769
邮政编码:033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贵娥(15834398482)高峰(13803480852)
办公电话:0358-822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