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5079037
建设人防宣传教育(LED)大屏幕工程已由海发改发(201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人防宣传教育(LED)大屏幕工程
2.招标单位:海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3.工程规模:新建2套15.3m*7.168m全彩LED显示屏。
4.建设地点:海城市火车站至三里
5.工期要求:2015年6月30日开工至2015年8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2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总投资额:人民币320.45万元
9、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10、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三级项目经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 2015年 5月 25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部
3.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5月21日―2015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招标文件费用:6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换。
3.交纳方式:现金缴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暂定为 2015年6月18日13时30分,(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海城市永安路17号
联系人:赵敬东
电话:13130177999
招标代理: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帐 号:290856314062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邮 编:114200
电 话:0412-3232769
传 真:
联 系 人:王和清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开发区分理处
账户:06230401040001812
地址: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联系人:邵会宇
联系电话:13998000321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