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郴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控音响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郴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控音响系统
项目编号:HNXXZG2015-CZ-02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2.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2.4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壹级备案资质证书;2.5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音响产品(主要指定压式功放、十六分区器、前级)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6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监控产品(主要指网络硬盘录像机、200万像素智能网络高清红外高速球、200万像素防水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200万像素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8路高清上墙解码器、网络控制键盘)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以及以上产品的名称,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2.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8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5月 12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现场踏勘确认书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防壹级备案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⑥经办人身份证⑦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音响产品(主要指定压式功放、十六分区器、前级)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⑧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监控产品,(主要指网络硬盘录像机、200万像素智能网络高清红外高速球、200万像素防水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200万像素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8路高清上墙解码器、网络控制键盘)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带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郴州市中颐酒店1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秋芳 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0735-2157307 186735090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江志国0735-2253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秋芳 徐静0735-2157307 18673509096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