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007217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采购代理联系方式:电话:010-88239041 传真:010-88239041-8016
3、招标编号:CZB-051520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字快球摄像机、数字枪式摄像机、数字半球摄像机、数字电梯摄像机、交换机、监控PC机、相关软件等 |
一批 |
114.21 |
5、采购用途:北京市委党校视频监控系统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7、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项目
8、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且近三年具备类似安防工程的施工经验。
(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每套(现金),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类似安防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