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精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景洪市教育局的委托,对“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第四中学)触摸液晶电视一体机询价采购项目A包”进行询价。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询价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第四中学)触摸液晶电视一体机询价采购项目A包
项目编号:YNJC-15-090254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交货承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质量承诺:按国家标准执行,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生产厂家与供应商按自身情况对所投产品进行质量承诺。
五、交货地点:景洪市第四中学。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后附采购清单。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投标时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5、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样品:触摸液晶电视一体机1台,并调试完成。
6、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报名时间
1、请各供应商于 2015年05月05日至2015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在云南精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1室)报名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费每套:¥2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通知书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7)上述(1)至(6)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5年05月15日09时00分
2、询价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
十三、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691-2138759
招标代理:云南精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1066 13988158501
2015年05月05日
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第四中学)触摸液晶电视一体机询价采购项目A包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触摸液晶电视一体机 |
40 |
台 |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
2 |
组合黑板 |
40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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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展台 |
40 |
台 |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
4 |
安装辅材及运输安装、培训等 |
4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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