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雷曼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雷曼光电,证券代码:300162)已于2015年4月15日开市起停牌。
雷曼光电方面表示,承诺争取于2015年5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28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