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局(代建公司: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虹桥文化艺术中心(天山电影院改扩建工程)LED屏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原2015年4月13日第一次发布的招标公告废止),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50044
项目名称:上海虹桥文化艺术中心(天山电影院改扩建工程)LED屏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上海虹桥文化艺术中心(天山电影院改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4301 m2(地上10835 m2,地下3466 m2),建筑高度23.85米,为三层建筑,一层为门厅及剧场池座、舞台、后台,二层为剧场楼座。本项目共设计剧场LED屏、室内LED屏(兼作舞台LED屏)、核心筒及售卖台LED屏,尺寸详见图纸。
本次招标范围为剧场LED屏、室内LED屏(兼作舞台LED屏)、核心筒及售卖台LED屏, (详细见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近三年有良好的类似成功业绩;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LED屏生产制造企业或由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上海具有售后服务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 月21日至4月27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静安区武定路327号1503室(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5年 5 月 18日 上午10:0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号4号楼6楼(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盖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等);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A4篇幅1页以内)及合同原件等资料,前述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原件验核后退回。
4、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21-52930229*805,传真:021-5293022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