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LED灯安装及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性质
1.项目名称:LED灯安装及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PZCY201504G101
3.招标内容:LED路灯采购,投标人应对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
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5.预算金额:¥513000.00元(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元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LED照明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在本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与原件相符),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核对;如以上证件在换证过期中,以发证单位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招标文件公示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00
2.发售地点:汕尾市城区春晖路临街商品楼30号二楼
3.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公示5个工作日,于2015年4月20日起。
五、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春晖路临街商品楼30号三楼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汕尾市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135000800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春晖路临街商品楼30号二楼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