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150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公安边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现按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156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丹东市公安边防支队指挥中心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含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
2.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要求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报名后,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2015年6月20日 竣工时间: 2016年6月18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边防支队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5号
邮编: 118000
联系人: 张科长
电 话: 0415-4144991
传 真: 0415-414499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43号怀远商务大厦1802室
邮编: 110014
联系人: 张涛
电话: 13066690099
传真: 024-22962196
电子邮件: zjjc024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
帐号:21001394201052503208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