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艾比森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志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陈志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其仍在公司任职。在新任监事未上任前,陈志峰先生还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艾比森表示,截止本公告日,陈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已向陈志峰先生告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的文件内容,陈志峰先生承诺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