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灵宝市实验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灵宝市实验小学便携式录播系统及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LB15-00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便携式录播系统1套及微机室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实验小学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2012年以来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全新现货,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8、为确保采购质量与售后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类似业绩一份(供货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灵宝市实验小学
联系人及电话:纪老师 13949769999
卫老师 13849828598
李老师 159783168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58398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