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通道县中小学校园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通道县中小学校园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2.1政府采购编号:A20150007
委托代理编号:GDZBHHZC-20150302;
采购项目预算:77.7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用途:校园监控。
2.2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投标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必须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营业执照》(成立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社保登记证》原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一经发现在过去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行为和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转让。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情况提供由甲方确认盖章的完整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方案;
(3)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和录像机的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从2015年3月 2日起至2015年3月 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资质证书、提供由甲方确认盖章的完整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方案并提供摄像机和录像机的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代理公司发出的纸质版本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招标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投标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1521155762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13762951110
地址:通道县住建局二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