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024
项目编号:PHTA2015-009
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室外红外高清高速智能球、红外室外网络防水一体机、高清高速网络室内红外智能球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5.3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有合法正规的供货渠道;
5.4供应商在泰安市须设有常设机构以便提供本地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办事处、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为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
7.1时间: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本地化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2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厅);
8.4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院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
E-mail:tafycwk@163.com
电话:0538-6986261
联系人:于科长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冯伟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E-mail:taianpuhua@163.com
电话:0538-8335119
开户银行:11008671214601
银行账号:平安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10、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