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大华股份对外发布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称,公司第五届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同意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 4,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智联”)进行增资,并同意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大华智联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根据投资合同,本次增资款将用于大华股份“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智慧产业园项目”,投资期限为 8 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大华股份承诺将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大华智联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将对此进行质押担保。
大华方面表示,本次合作有利于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智联的资金压力,降低其资金成本,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大华智联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