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委托,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信息提示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474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主要设备包括:
项目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屏体 |
1 |
高速公路专 用显示屏 |
P31.25 4R2G |
26 |
M2 |
日亚管芯(或不低于) |
2 |
箱体 |
配套 |
26 |
M2 |
维护 双层门 | |
控制系统 |
1 |
控制系统 |
C-Power4200 |
2 |
套 |
和信息可变屏配套使用带协议支持二次开发 |
线材 |
1 |
国标超六类线 |
1 |
箱 |
||
包装 |
1 |
抗减震包装 |
货物木箱 |
26 |
M2 |
定制 |
亮度及最佳可视距离 |
1 |
亮度 |
13000CD |
|||
2 |
最佳可视距离 |
20---300M(左右视角30度) |
符合公安局或交通部相关要求 | |||
单屏显示面积:(长)13*(高)1=13平方米,共2块 产品须符合GB/T 23828-2009《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要求,成交后须提供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采购预算价44688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以上设备为一包,谈判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1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孙先生 郭先生 0370-29697999
六、谈判截止及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月3日上午9:30截止。
2016年1月3日上午9:30开启。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 联系人: 王先生 18337057661;
集中采购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二)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5、承诺书。
6、所投产品LED显示屏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LED显示屏3C认证证书(复印件)。
十二、成交后须提供所投产品LED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